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逃犯冒用亲哥身份证来北京旅游,在地铁站被识破!警方:已拘

发布日期:2024-07-11 17:20    点击次数:192

本文转自【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】;

近日,在北京东单地铁站,民警许航、董国锋发现一形迹可疑人员。

面对盘查

该男子称自己是马某乙

并拿出了相应的身份证

该男子称

自己和马某甲是亲兄弟

目前不知道马某甲人在哪儿

“我联系不上。”

他说。

民警许航、董国锋觉得

眼前的这名男子

跟被公安部网上通缉的在逃人员马某甲

长得很像

并经进一步核实

警方确认了眼前的这名男子

的确是马某甲本人

该男子也承认

自己冒用亲哥马某乙的身份证

试图蒙混过关

马某甲说

他是来北京玩的

自己的身份证在行李箱里

之所以冒用哥哥的身份证

是因为当地民警给他打电话

说他涉嫌一起诈骗案件

据@北京公交警方 消息,最终马某甲因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被公交警方依法行政拘留,行政拘留执行完毕后,他将被移交犯罪地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。

北京日报了解到

我国居民身份证法

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

有明确的规定

↓↓↓

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,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,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:

(一)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;

(二)出租、出借、转让居民身份证的;

(三)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。

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,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,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:

(一)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;

(二)购买、出售、使用伪造、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。

伪造、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,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。

第十八条 伪造、变造居民身份证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有本法第十六条、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,从事犯罪活动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法网恢恢

疏而不漏

北京日报综合报道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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